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借贷应当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合规,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咱就用,加上点味儿,给你详细一下。
《民法总则》规定,借钱和还钱这事儿得是双方自愿的,不能强迫,就像你去市场上买菜,你愿意买,卖家愿意卖,这买卖才能做成,借钱也是一样,得你情我愿,不能逼着人家借。
借的钱得有借据,就是借款合同,这个合同上得写明白借多少钱,利息是多少,啥时候还,还款方式是啥,这些都得写得清清楚楚,这就像你买了个大件,得有个发票收据,证明你买了这个玩意儿。
利息这事儿也得合法,不能说借你一万,一年后得还两万,那就不行了,利息得按照国家的规定来,不能乱来。
借钱的人不按时还钱,那借款人就可以依法去要债,实在不行,还可以告到法院去,让法院来判决。
《民法总则》对借贷的规定,就是要求借贷要合法、合理、公正,不能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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