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对借贷有哪些规定
借贷合同必须书面形式。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借贷合同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才能保障借贷双方的权益。
利息约定要明确。
借贷合同中,利息的约定必须明确,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无息借贷,利息约定过高,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上限,那么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借款人有权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随时提前还款,但是需要提前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不能收取额外的费用。
逾期还款要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人逾期还款,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
借贷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合同是无效的。
下面咱们再用和详细一下
**借款合同得写成书面形式。
咱们说句实在话,借钱这事儿,口头上一说可不行,得写成书面合同,这样出了问题,咱也有个依据,不是凭空说白话。
**利息得说清楚。
借钱的时候,利息多少得讲明白了,不能含含糊糊,说好了利息,但实际收的利息超过了国家的规定,那多出来的部分就白交了。
**借款人想提前还钱也成。
借款人要是手头宽裕了,想提前还钱,那是可以的,但是得提前跟贷款的人说一声,不能说还就还,让人家措手不及。
**到期不还钱得负责。
借款到期了,要是没按时还,那可就是你的责任了,除了要还本金,还得额外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
**有些情况借款合同不算数。
有些时候,借款合同因为违法不公平的原因,根本就不算数,比如说,合同里有欺诈胁迫的情况,那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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