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中的“借贷记账规则”。
咱就用给你一下哈,会计记账就像是个账房先生,他把每一笔钱的进出都记得清清楚楚,一笔笔都对应着,按照规矩,每一笔账目只能有一个借方和一个贷方,这样才能保证账目的准确性,所谓的“多借多贷”,就是一笔账目里头,借方贷方不止一个,这就违反了会计的基本原则。
来,细说说这个事,会计记账的基本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啥意思呢?就是每笔账目,借方和贷方的金额必须是相等的,而且一一对应,比如说,你借了100块钱,账上就会记一笔借方是“现金”100块,贷方是“借款”100块,这样一来,账目就对上了,清楚明了。
但你搞了个“多借多贷”,比如说一笔账目里头,借方有三个,贷方也有三个,这就乱了套了,账目上看起来好像是对的,但实际上已经违反了会计的基本原则,因为每个借方和贷方之间不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这就导致账目出现错误,甚至出现隐瞒、虚报等问题。
会计记账这块,一定要遵守“借贷记账规则”,不能搞“多借多贷”,这样做不仅是为了保证账目的准确性,也是为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财务健康。
要是你对“多借多贷违反会计记账的哪项规定”还有啥疑问,想了解更多会计知识,别忘了留言评论关注我们,也可以再次访问本网站,咱们一起谈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