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对于未偿还借款应如何表述
起诉状的表述要直接了当,明确指出借款未偿还的事实,比如可以这样写“原告(借款人)借给被告(借款人)人民币XX万元,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未偿还任何本金及利息。”
要详细阐述借款的起因、经过和现状,这部分可以用叙述的方式进行,“原告于XX年XX月XX日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借给被告人民币XX万元,借款期限为XX个月,月利率为XX%,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将借款金额支付给被告,但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要明确指出被告未偿还借款的,以及原告遭受的损失。“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未偿还任何本金及利息,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由于被告的违约,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催收费用等。”
要提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等。“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XX万元,并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违约金等。”
起诉状的表述要简洁明了,条理清晰,既要突出被告的违约,也要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样既能保证起诉状的法律效力,也能提高原告的胜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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