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253条迟延履行金指什么?
民诉法253条规定的迟延履行金,就是指在官司打赢后,对方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就要按照法律规定额外支付给债权人的钱。
咱来详细唠唠这个事,比如说,你借给别人一笔钱,到期了人家没还,你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让对方还钱,但对方就是拖着不还,这时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债务人(就是欠钱那个人)除了要还你本金和利息,还得按照规定的比例,再额外给你一笔钱,这就是迟延履行金。
用来说,这就像是给欠钱不还的人一点“教训”,让他知道拖欠债务的后果,这个迟延履行金的数额,一般是按照未履行债务金额的日千分之几来计算的,数额得看法院的判决。
比如说,你借给张三10000块,到期了张三没还,法院判决张三还款,但张三还是拖着不还,这时候,法院就会按照民诉法253条的规定,让张三除了还你本金和利息,还得额外给你一笔迟延履行金,是每天多给你几块钱,一直加到张三还清为止。
以后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记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民诉法253条就是咱们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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