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的欠款,把我告上法院,我需要偿还吗?
**答案**一般来讲,你十几年前的欠款仍有法律效应,且未过诉讼时效,那么你还是有偿还的责任。
咱们今天就谈谈这个十几年前的欠款,告上法院了,你到底还要不要还,虽然是个老欠款,但法律是有规定的,不是说过个十几年就能一笔勾销,当年你借的钱是签了合同有借据的,那这个债务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咱们得看看这个诉讼时效,啥是诉讼时效呢?就是指你有权利告别人,别人有权利告你的那个时间限制,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你这十几年都没还钱,也没人催你,这个时效就中断了,重新开始算,法院认为这个时效还没过,那你就还得还。
情况还得分析,你有特殊情况,比如说你之前确实还了一部分,有其他证明表明你不应该还这个钱,那就有得商量,大多数情况下,这个钱你是逃不掉的。
你现在收到法院传票,说十几年前的欠款要你还,不要慌,但也别不当回事,最好找专业人士咨询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
十几年前的欠款,把我告上法院,我需要偿还吗?这个问题确实挺让人头疼的,你也有类似的问题,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继续关注我们的内容,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