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借款法律时效的规定是
根据咱们的法律,**民事诉讼法关于借款法律时效的规定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借款权益的时限,是自知道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三年内,超过了这个期限,除非债务人同意履行,否则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
咱们这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借款合同成立后,债务人没按时还款,债权人就有权利去告他,但这个告,它不是你想告就能告,得有个时间限制,法律规定了这个时间限制,就是咱们说的“诉讼时效”,这个时效一过,债权人再去法院告,法院就不受理了。
比如说,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李四答应一年后还,但是一年后李四没还,张三知道李四没还钱,但他一直没去找李四要,也没去告李四,等到第四年了,张三突然想起这笔钱,想去告李四,这时候,李四不同意还钱,张三就告不成了,因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
也不是说一过时效就啥都没了,李四在这三年里写过欠条,承认了欠钱这事儿,李四在这期间还了一部分钱,那诉讼时效就会从头开始算,这就是法律上的“诉讼时效中断”。
所以啊,借钱的和被借钱的人都得注意这个诉讼时效,借钱的人得及时去要账,被借钱的人实在还不上,也得和对方协商,争取延期分期还款,别让诉讼时效过了,到时候想还都麻烦了。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大伙儿明白**民事诉讼法关于借款法律时效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对这方面还有啥疑问想了解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再来访问我们的网站,咱们一起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