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借款诉讼时效
先说个明白话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咱再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借款合同里面,借款人没按时还钱,债权人就可以起诉借款人,这个起诉有个时间限制,就是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借款合同也不例外。
要是借款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得在欠款到期后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了这个时间,债权人再去起诉,法院就不支持了,不过,这里有个特殊情况,就是借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承认欠款,还了一部分钱,那诉讼时效就会从头开始算,再给债权人三年时间。
比如说,张三借给李四一万块钱,约定一年后还,一年后,李四没还钱,张三就得在接下来的三年内去起诉李四,三年内张三没起诉,后来李四主动承认欠钱,还了一部分,那诉讼时效就重新开始,张三又有三年时间去起诉。
所以大伙儿要注意,有人借钱不还,一定要在欠款到期后的三年内采取行动,要么协商解决,要么就去法院起诉,别等到超过了诉讼时效,那时候再去起诉,就不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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