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喂,今儿个咱们就来摆一摆这个新鲜出炉的民法典里头,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那个新规定,简单点儿说嘞,就是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太高了,得有个限度,是啥呢?就是借款合同成立那一刻,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过这个数儿就不行了。
咱们再详细谈谈这个事儿,以前嘞,民间借贷利率这块儿,有的人会狮子大开口,利息高的离谱,让借款人压力山大,现在呢,民法典出来给咱们划了个红线,就是为了保护借款人的权益,防止利率过高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借款合同里头的利率超过了LPR的四倍,那超出的部分就视为无效,借款人可以不用支付,这个LPR是个啥玩意儿呢?它就是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定期调整,相当于一个标准尺子,这样一来,借款人和放款人就得按照这个标准来约定利率,不能再乱来了。
所以啊,大伙儿在民间借贷的时候,可得注意这个新规定了,别让利息搞得太高,影响了两边的和谐,要是有人还不知道这个规定,赶紧的,跟人家普及普及,免得吃哑巴亏。
今儿个就聊到这儿,要是你还想了解“新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新规定是什么”,有啥子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再来咱们网站看看,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