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有哪些条款
**直接回答**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的条款主要有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六十八条、第六百七十条、第六百七十一条、第六百七十二条、第六百七十三条、第六百七十四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七十七条、第六百七十八条、第六百七十九条。
咱们来说说这个事儿,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头,对民间借贷这块儿,可是有规定的,第六百六十七条说了,借款合同得是书面形式的,除非你俩一拍即合,口头上也行,第六百六十八条呢,就是得把借款的数额、期限、利息这些个事儿都说清楚。
再比如说,第六百七十条,这条儿规定了,利息要按照约定的来,没约定的,就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第六百七十一条,有抵押物,那抵押物的权利转移也要明确,还有,第六百七十二条,规定了利息的支付方式。
除了这些,还有像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了借款人没按时还款,贷款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跑了,死了,贷款人可以向他的继承人追偿,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了借款合同无效,利息的处理方式。
还有很多其他的条款,比如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了贷款人有权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借款人提前还款,得按照约定国家的有关规定来,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了贷款人不能违反规定收取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了借款合同里头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
大家在做民间借贷的时候,一定要看看《民法典》里的这些条款,别到时候出了纠纷,自己都不清楚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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