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的逾期利息怎么算
执行判决是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判决,将给申请执行的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计算逾期利息。那么,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的逾期利息怎么算呢?
一、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二、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
逾期利息的计算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逾期未履行判决裁定申请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到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为止的逾期时间内,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为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若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化,以新公布的利率为准。
例如,某地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是3%,那么逾期利息就是3%×4=12%。如果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判决100天,判决金额是100万元,则100万元×12%/365×100=32876.71元。也就是说,逾期100天后应该支付的逾期利息是32876.71元。
值得注意的是,逾期利息的计算要以自然日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人因为节假日等原因推迟履行判决,逾期利息照常计算。
三、逾期利息的申请方式
申请逾期利息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在法院受理申请后,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裁定中作出相应的计算逾期利息的决定。
总之,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是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四倍计算,且以自然日为单位。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计算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