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积金延期还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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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积金延期还款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房价的不断上涨,公积金贷款成为很多人购房的主要途径。但是在还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吉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系列延期还款规定,以便帮助贷款人度过难关。

一、延期还款条件

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内,因意外原因导致还款不能按计划还款的,符合以下条件的贷款人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延期还款:

1.意外因素。指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身体功能紊乱、不可预测的天气等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时还款。

2.财务因素。指贷款人在还款期限内受到严重的财务困难,导致不能按时还款。

3.其他原因。指由于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款。

二、延期还款时间

公积金贷款人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延期还款,每次延期不超过6个月,最多可延期2次。

三、延期还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人在申请延期还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说明延期还款原因。

2.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意外事故证明、破产证明等。

3.还款计划表。需要详细列出延期还款计划,包括还款时间、还款金额等。

4.其他必要材料。

四、延期还款利息

公积金贷款延期还款期限内需要支付的利息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超过延期还款期限的,按失信行为处理,除按时缴纳本金外需按每天1‰的逾期利息计算罚息。

五、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人必须严格按照延期还款计划还款,否则会对贷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

2.尽管有延期还款规定,但是贷款人应尽量避免出现延期还款的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吉林公积金延期还款规定为贷款人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是作为消费者应当自觉遵守还款期限,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同时,在进行公积金贷款时,应仔细了解相关贷款规定,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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