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逾期利息是否计提?绝对不应计提。
首先,了解一下委托贷款的定义。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将贷款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贷款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在委托贷款的情况下,委托人只要向受托人提供资金,而不需要直接参与贷款操作,是一种非常方便的贷款方式。
然而,如果委托贷款逾期,受托人是否应该计提逾期利息呢?答案是不应该。
理由有几点:
1.根据《借款合同法》规定,逾期利息只适用于借款合同。而委托贷款不属于借款合同,因此不适用逾期利息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受托人所收取的利息已经包含了委托人应承担的服务费,委托人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利息和费用,因此不应再计提逾期利息。
2.根据《合同法》原则,一方违约不应该给予双方违约金和赔偿金。如果受托人在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况下收取逾期利息,这相当于对委托人进行惩罚,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3.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如果受托人在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取逾期利息,这将是对委托人的不诚信行为,也将影响双方的商业关系。
最后,以法律角度来看,根据《合同法》和《货物贸易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则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因此,在委托贷款逾期时,受托人不应该擅自计提逾期利息,应该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同时,双方应当根据委托合同规定进行协商,寻找解决委托贷款逾期的方法,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